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
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
微课制作比赛的通知
委属各校园、区进修学院、区科教中心、社会办学机构:
根据市教委《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微课制作比赛的通知》(渝教师函〔2015〕190号)要求,为进一步促进全区“能力提升工程”的培训与应用有机结合,切实提升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,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师中开展第二届微课制作比赛(以下简称“比赛”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对象
全区普通中小学(含中职学校)幼儿园教师。
二、大赛时间
(一)校级比赛。结合“能力提升工程”全员培训学员独立完成一件微课作品的要求,各学校于近期认真组织教师参与校级比赛,督促教师全员参加,推送校级比赛一等奖作品(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教师总人数5%,不足2件作品的按2件推送)参加区级比赛。作品在2016年3月7日-8日,交到区进修学院培训部陈郁兰老师收,作品以光盘形式上交,光盘包含微课视频、视频说明文本、及其他辅助资料。同时报送《重庆市渝中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微课制作大赛优秀作品推荐名册》(见附件)和赛事bwin网投官网的纸质件和电子件各一份,电子件发送到指定邮箱592766293@qq.com。
(二)区级大赛。我区组织专家对学校报送的微课作品进行评审,评选出一二三等奖,由区教委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我区于2016年4月15日前推荐一等奖的作品参加市级大赛。
三、作品要求:
(一)内容要求
1.主题鲜明,针对性强。要针对某个具体的知识点进行设计,内容健康,符合学生认知特点和规律,充分体现创新思想,制作方法与工具不限。
2.形式新颖,趣味性强。内容的展现要形象生动,富有启发性,要能促进学生思考,有效解决教学问题,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3.结构完整,系统性强。作品除必须包含微课视频本身外,还应该包括与此次微课设计制作相关的其他辅助资料,如微教案、微习题、微课件、微反思等,体现设计制作的系统性。
(二)技术要求
1.微课视频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,视频画质清晰、图像稳定、声音清楚(无杂音),音像同步性好,语言标准,声音洪亮、有节奏感,语言富有感染力。
2.微课视频文件格式为mp4和wmv,文件分辨率不得低于720*576,大小控制在每分钟10M以内。图片格式为JPG,文件格式为DOC,相关课件为PPT或打包压缩文件。
四、大赛组织
本次比赛设组织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。唐点权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,杨勇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,区教委人事科、区进修学院、区科教中心协同配合实施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进修学院,办公室主任由区进修学院李立副院长兼任。
五、成果应用
比赛结束后,区教委将获奖作品纳入“能力提升工程”项目培训资源,上传至渝中教研网供广大教师网上学习、交流、讨论、评价,同时将所有优秀作品推荐给广大教师在教学中使用,以促进教师主动应用。教师获奖情况将作为“能力提升工程”测评以及学分登记认定的依据。
六、相关要求
(一)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比赛活动,要将教师微课制作比赛与“能力提升工程”培训有机结合,将微课比赛作为实践应用测评的重要内容,积极营造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氛围。
(二)各学校要做好发动和宣传工作,认真组织好校级比赛,严禁采用指定教师的方式参加区级比赛,要加强作品审核,杜绝网络抄袭现象。对于推荐参与区级比赛的作品,同一作者限提交一件作品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区进修学院:陈郁兰 电话 63616752
区教委人事科: 章彤 电话 63841598
材料报送邮箱:592766293@qq.com
附件:重庆市渝中区第二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微课制作大赛优秀作品
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
2015年12月14日